为什么明明做了好事,最后却是个罪人?
奇诺抛来的这个问题,帕拉丁想了很久,从早上想到晚上也没想透彻。
当晚,卢戈不知所踪,只有拜萨陪帕拉丁一起出来喝酒。
两人你一杯我一杯,喝到大半夜,各种度数的果酒每人喝了四斤多,已经醉得舌头都捋不直了。
拜萨摇头晃脑再添上一杯酒,敬向帕拉丁,竖起大拇指说:“兄弟,佩服!我...嗝——还是那句话,特洛伊家族的门客当当当——当街搞事,你敢把他直接弄死,就冲这点,我,我拜萨,跟你当一辈子的好兄弟!老子最烦仗势欺人的东西!”
帕拉丁醉醺醺地说:“呵。要——要不是——奇诺大人保我,我这辈子就,就到头了。你到时候来墓圆敬我吧。”
言毕,他抓起酒壶,直接吨吨吨猛灌。
灌到一半,他终于遭不住了,只感觉胃里翻江倒海,垂着头开始呕吐:“呕!呕——”
拜萨笑得不停拍桌:“哈哈哈哈哈!就你这样,还说今天要和我不醉不归?再练几年吧~”
帕拉丁摇摇晃晃站起来:“头,头头头疼。我——不跟你喝了,天杀的,喝不过你。我先回去了。”
拜萨也站了起来:“我送你回去吧,否则你等下认不着路,失足掉粪坑里。”
“去你的!”帕拉丁抓走桌上的一根猪排,趔趄向外走去,“你自己慢慢喝,我要去,去吹吹风,别跟来。”
多古兰德是酒精大国,上至国王,下到平民,都很喜欢喝酒。
连希林镇那种最边境的小城镇都有酒馆,而且晚上门庭若市,薄暮城这种主城就更不用说了。
此时已是午夜,大家仍沉浸在喝酒的喜悦中,和朋友们分享这一整天的收获,聊聊近日的趣事。
城内欢声笑语,灯火阑珊。
帕拉丁一边啃猪排,一边往回走。
他本打算直接回行政府邸,但可能是喝高了,没认着路,走着走着来到了北城贫民区。
昏暗的煤油灯照在巷角,两个衣衫褴褛的小孩在一堆垃圾中翻找着食物,他们没有家,平时连饭都吃不饱的他们,也只能祈求哪家贵族能把剩饭倒进垃圾堆,好让他们饱餐一顿。
别以为这种事很惨。
薄暮城有许多贵族,他们平时用餐往往都是摆满一桌,很多菜没吃几口就拿出来丢了,运气好甚至能在垃圾堆里找到只吃了一两口的烤乳猪,让人大快朵颐。
能吃到肉类,你的生活质量就已经超过40%的人,算是半个“铜月阶级”。
这不,两个小孩在垃圾堆里翻到了吃剩下的烤鸡,带头那个小男孩毫不客气将其夺过来啃着,剩下那个小女孩只能眼巴巴在旁边看着,只希望小男孩吃剩下一些分给她。
为了一会能分到完整的鸡翅,小女孩巴结道:“大哥,你真厉害,早上居然敢去偷特洛伊少爷的钱包,还被你逃走了。”
“天杀的,当时他背对着我,谁知道他是特洛伊少爷?我刚撞上去,就悔得肠子都青了!”小男孩将一根鸡腿吃干净,眼看小女孩馋得很,他就撕下一根鸡翅,从中间掰开,把小翅递给了过去。
小女孩点头哈腰,接过小翅津津有味地吃着。
小男孩正是早上被帕拉丁救下的孩童,他嗦了一下手指上的油,全无那种无辜可怜的模样,眉目间反倒有种老江湖的成熟,嘴上骂骂咧咧:“还好有个蠢蛋出手跟他们打了起来,我好直接趁乱开溜,否则,怕是脑袋已经挂在路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