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个,咱世子爷不当了,就当个土匪吧!
挑了挑马鞭,朱国强朝着身边的这两百多骑兵看去,他们身上无一例外的都穿着盔甲,不过盔甲外面又披着杂七杂八各种颜色罩袍,兵器也是杂乱不堪,看起来倒也像是那么回事。
“嗯,是贼是兵,其实也就是称呼不一样而已……”
心里嘀咕着,朱国强深吸口气,然后盯着前方的村子,此时他的心头的情绪极为复杂,为了打响第一炮,选来选去,只有这家最合适,其实,压根就不用选,几乎是在看到名单第一眼,朱国强就已经打定了主意——非他不可!
“记住了,一会进村后,一队人马直奔村里的大宅,一队人马沿路奔袭,只管放火明白吗?”
“属下明白,可是世……大当家的,万一要是有百姓阻拦的话的……”
丁鹏程看着身边的世子爷,不对,是大当家的说道。
现在他们不再是世子爷的卫兵,至于世子爷,也不再是世子爷,而是大当家。
“咱们是泰山贼,你说,既然是泰山贼,那应该干什么?”
所谓的“泰山贼”其实就是在泰山落草的百姓,但是这个时候不妨借他们的名声用上一用。既然是山贼,那理所当然要用山贼的手段。
吩咐道。
“把咱们的大旗打起来!”
“好嘞!”
听着世子爷,不对,是大当家的吩咐,旁边的卫兵急忙撑起了那面大旗,只见红布制成的大旗子写着四个大字“替天行道”。
瞧着身旁的旗手挑着的大旗,朱国强的心里不由乐呵了起来。
“得勒,今个咱就是“替天行道”的山贼了!”
说起来,这倒也奇了怪,对于朱国强来说,摇身一变成了山贼的他,心里头反倒是松下一口气,似乎但凡是人,都有那么一点想不受约束的想法,而作山贼、土匪,以至于山大王,可不就是世间最自在,最逍遥的职业。
这个职业,没有什么责任,没有什么义务,反正就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当然还可以……大床大被与人共枕。
“弟兄们,记住了,打今个起,咱们就是替天行道的泰山贼了!”
随着朱国强一声令下,周围的骑兵们无不是乐呵呵的大喝道。
“小的们明白!”
大家伙的话音落下的功夫,朱国强将手中的马鞭往前一指,吆喝道。
“走,弟兄们随我杀到庄子里抢个痛快,从今天起,骑马,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