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北方各省粮食欠收的问题就这么解决,接下来,大司徒,你说一下土地抛荒的事情。若是朕所料不错的话,土地抛荒,大多发生在东南诸省吧?”
“圣明无过皇上。”王绍徵起身:“皇上,各位同僚,南方诸省近年来土地抛荒的问题愈演愈烈,除了让朝廷在征收赋税方面多了很多麻烦外,也连带的产生了诸多的其他问题。”
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大明在朱由栋强势改变之前,社会上几乎所有阶层,只要稍微手里有点盈余,都是想的买入土地,然后靠着土地上的产出盈利。
在朱由栋大力推广土豆、红薯、玉米等高产作物,以及改良稻种之前。大明北方各省的土地,平均亩产是2~3石。在粮价稳定的时候,这点产出值银1~1.5两。而南方诸省的土地,如四川、湖广、江浙,亩产一般是4~6石,值银2~3两。而在两广、福建、赣南、湖南一些极佳的水田上,可以一年两熟,这收入就可以实现翻番——当然,这毕竟是极少数。
按照这个时代的规矩,地主和佃农在拿到产出后,是五五分账,然后再由地主向国家交税。
大明的赋税种类虽然繁多,但总的加在一起一般不会超过亩产量的十分之一。而各种临时加派,地方政府上下其手的东西,往往加不到大地主的头上,而是去压榨自耕农。所以,大明的地主其收益基本可以测算:一个有一百余亩土地的地主,在北方,一年大概能够收入45~65两白银,而在南方,则可能会有90~135两甚至更高。
而这还只是家里没有举人的小地主,若是家里有了举人,自家的土地完全免税不说,还会有大量的土地投献。虽说投献的土地肯定不可能给你交50%的租子,但多少也是笔收入是吧?所以,一般而言,家里出了举人的,家中每年的收益,不会低于300两。
按照明代白银一两的购买力约等于现代社会250元来计算,300两白银,就是7.5万元。
由此可见,其实小地主的日子过得也不怎么样。但,明代的生产力就这样了。毕竟在21世纪,大天朝还有6亿人的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呢。在明朝,除了做官、当兵、务农之外,还真的没有什么更好的就业渠道了。能够做个小地主,吃喝不愁,已经很不错了。
当然,富豪在哪朝哪代都是有的。比如松江徐家,手里捏着20万亩土地——还是长江中下游平原这样膏腴之地的土地。一年的收入至少不下20万两白银。折算成人民币,就是5000万元——是年入5000万,可不是资产只有5000万。
但,也就如此了。徐家已经是那个时代顶级的富豪,其收入比起今日的福报、波尼来,还是不够看的——毕竟生产力在那里限制着呢。
地主阶层的情况大概就是这样了,而社会底层的佃农呢?
一般而言,一个佃农家庭,男主人和长子,两个壮劳力,在耕牛的帮助下,最多能够耕种60亩土地。但事实上,大明人口繁多,北方诸省的农民顶天能够租赁到30~40亩土地,南方的农民能够租到10亩土地就很不错了。
这么点土地,就算再加上家里的女主人和女儿做点蚕桑或者其他针头线脑的活计。其家里所有的收入,在减掉人头税和徭役税后——这还是朱由栋上位后才明确了徭役税,在此之前,农民是要服徭役的,而徭役这玩意已经说过多次,是多重伤害!
总之,在收入减去赋税后,这个四口之家,顶天一年能挣到10两白银。
10两白银,大约价值2500元人民币,这就是大明一个底层的四口之家的年收入——这点收入,也就是勉强饿不死了。稍微出点什么纰漏,比如旱灾、洪灾,家里有人生病啥的,那就是家破人亡的下场。至于说供家里的孩子读书以便用于阶层晋升机会啥的,麻烦你们一家在无病无灾的情况下,小心谨慎的积累四五代人之后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