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怕就是威胁了吧,如果只是一个平常的姑娘,就算他现在重伤,真的想要做什么,也绝对是拦不住的。
赫连若闻言,倒是彻底的笑出了声,果然,是一个有意思的人呢。
“既然我敢出来,那自然也就不劳烦阁下关心这个事情了,还是说,你想劫财?还是劫色?我身上什么都没有带,也就这铃铛对于你来说还有点用处,这东西在西疆,但凡是达官显贵应该都有,你犯不着因为这个东西得罪我,劫色,你自己长什么样,想来你也有点数,也犯不着劫我。”
那个男人听了这话,瞬间有些哭笑不得,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言论,一个姑娘家,说这样的话。
也不知道这个姑娘,到底是多没把自己看在眼里,又或者是把他太看在眼里了。
想着,也就笑着说:“还当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
“我救,不白救,你知道就好。”说着,也就准备往回走,看景的兴致已经没了,遇到这么个人,倒是也已经足够,该回去了,要是被燕芒发现,也就不好了。
那男人留在原地,看着赫连若的背影,,突然间,开口问道:“既然这样,你就不问问我的名字,又或者告诉我你的名字?”
“用不着,你会知道的。”说这话,连头都没回,径自离开了。
救他,对于她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那样的一个人,必然是身居高位之人,救了,于她没有坏处,就她现在的情况看来,也暂时没有敌人,不至于给自己惹麻烦。
那铃铛的效用也是下午的时候燕芒告诉自己的,她也没想到这么快也就派上了用处。
等到赫连若的身影彻底消失在黑夜之中,那个男人,轻笑出声:“赫连若,还挺有意思。”
唯一让他意外的是她看出了他的想法,看出了他的下一步动作,这世间,能知晓他意的人,的确不多。
而且,是在自己什么都没说,只是有一个趋向性动作的情况下就知道的,更是少见,而女人,赫连若是第一个。
的确,他要往河边走,有水就能迷惑这些狼的嗅觉,他是想要声东击西,用自己的肉,去吸引这群狼的注意力,然后从河里离开。
这样的办法,总比干和狼厮杀来的好,但是也的确对自己够狠。
西疆的狼充满了未知,而且常年生存在这,会不会怕这水,也都是未可知的,如果没有东西吸引他们的注意力,那他就是在拿自己的命去赌。
这些狼是闻到他身上的血腥气才来的,想要彻底的抛开可没有那么容易。
这样的法子对自己的确是狠了一些,但是也已经是最好的办法了,也难怪那女人会这么说。
过了不知道多久,有两个一袭黑衣的人来了,跪着对这个男人恭敬的道:“主子,属下来迟,请主子责罚。”
那个男人闻言,倒是没有多说什么,接过暗卫手里的布,擦了擦手上的血:“都在我的预算之内,算不上来迟,而且,我还遇到了一个有意思的人,回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