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猫大爷呢,它像是完成了某件任务一般,不跳也不跑了,安静地坐在床头柜上梳理毛发。
“我送给他的笔记本……”
萧七七还记得,当时祁凛萧过三十岁生日,她特地拿出攒了好久的零花钱去给他挑礼物。
结果一上街就像匹脱缰之马,她神经大条的竟然把这事儿给忘了,拉着安嫦一头扎进了甜品屋,拿着几百块钱在里头胡吃海喝了一番,当她想起生日礼物的事儿后,身上的钱也只够买一个笔记本了。
她还专门挑了一本皮套的厚厚的用得久的,没想到拿回去祁凛萧竟然喜欢得不得了。
萧七七好几次到书房叫他吃饭,都看到祁凛萧坐在椅子上,捧着笔记本,手指在笔记本第一页上摸来摸去。
萧七七打开本子的第一页,上面写着:“祝亲爱的叔叔生日快乐!”几个铅笔字。
当时她是想用彩笔写花体字的,但是她的字特丑,而彩笔写上去就擦不掉了,她总不能把第一页撕了吧!所以先用铅笔打草稿,但是后来她给忘了,直接把本子给了他。
她根本不会写花体字,用铅笔打的草稿也歪七扭八,只是铅笔的石墨被人反复摸过只好有些花了,被祁凛萧用一块透明胶带粘上,起保护作用。
萧七七轻轻摸上去,没想到当年她随便选的一个礼物他竟然这么宝贝,要不是猫大爷把枕头踢开,她都快把这事给忘了。
她翻开第一页,上面的日期是他生日那一天,萧七七一直往后翻,只要她看到的,基本上每一篇都有她的名字。
——今天小七送了我一个笔记本,我想用它来写日记,这样如果有一天她离开我了,我翻开这个本子,就可以回味我们在一起度过的每一段时光,那将是最难忘,最美好的一段时光,直到我老了我死了也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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