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需要童年,不需要所谓的快乐,他甚至没想过需要的原因。
他阴郁,他也无聊。
无聊的坏蛋迟早会做出那些出格的事,哪怕他现在还没有长成。
但他最后从窗帘中放下了枪。
比划来比划去,最终他的眼睛里,倒映了一个人的影子。
那个男孩从操场的栅栏边跳了出去,皮肤白的很,但和宋铭铮现在习惯了的那种白不一样,是健康的,天然的奶白色。宋铭铮的视力极好,甚至能看得到他因为跳跃运动,脸上微微泛起的红润。
接着叽叽喳喳有三五成群的少年蹦下来,彼时还只是个富家小少爷的贺听昭遥遥的冲他们挥手,接着他们勾肩搭背的,不知去到哪里了。
宋铭铮依然没什么感觉,但他觉得自己又不是那么无聊了。
贺听昭经常在大课间时逃课,后来宋铭铮甚至记住了他每天的习惯,哪只脚会先落地。也偶尔记住其他人的脸,那些人有的现在和他还算熟悉,因为他们仍然会和贺听昭来往,关系不错。
他的小昭,从始至终都是受欢迎的性子。不像他自己,像个身体健康却被囚禁起来的怪物。
他就这样,躲在几米外的房子里,每天守着九点五十分的下课铃,在早晨十点,阳光最好的时候,陷入他的暗恋。
后来宋铭铮因为家族的命令搬去了西城。
有了属于他自己的这一整座宅邸,他不再需要躲避讨厌的阳光,却像是真的走进了黑暗里。
那天大概是心血来潮,他从一整个衣帽间的黑色里挑了一件白色的蕾丝衬衫。宋铭铮从小就知道自己生的极好,因此少有再愿意花心思去打扮的时候,更何况他不想打扮给这里的任何人看。
他去花园里摘了一大束玫瑰,花刺扎破了手,也并不怎样疼。
那少年扒开了茂密的树丛。
他又看见那白嫩的脸上飘起了红,他捂住了脸。
“你真好看啊,我能不能喜欢你?”
“可以”,他只说了这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