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次日就在隔壁村找到了合适的人过来帮工。这人叫香莲,是个寡妇,手脚麻利,是个干活的好手。
因为香莲住在隔壁村,家里还有一个念书的儿子,每天又要走一刻钟,所以商量之下,早饭就由李氏自己负责。
香莲上午过来,先是洗晒衣服,然后打猪草喂猪,接着做午饭。忙完之后可以回自己家,赶紧做自己家的家务活。然后再回来沈家挑水扫地,打猪草,在天黑之前做好晚饭便可以自行离开。
这些活对于农村妇女来说,再轻松不过了。因此得知只要每天做完这些,就有八个铜板的工钱后,香莲便欣然同意了。
李氏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这也意味着,以后她再也不用去厨房忙碌,整得整个人灰头土脸了。
沈小梅也是由衷地放松了,因为她是真的不想去河边洗衣服了。每次去那里的时候,那些妇人都会嘻嘻哈哈地说笑,根本就没人搭理她。她感觉自己格格不入,根本无法融入到那里头的氛围之中。当然,其实她也不是很想融入到那么粗鲁的妇人丫头之中。自己是什么人,她们又是什么人。
最高兴的莫过于沈知文和沈知礼了,因为这也意味着他们不用再打猪草和挑水了。
父子三人坐马车回到家后,便发现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那些家具物件都收拾得干净利索,和之前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这个下人不错。”沈知礼对着沈知文说道。
以前兄弟俩感情一直很好,直到分家后因为干家务,所以才闹了下别扭。现在既然家里有人帮忙干活了,他们兄弟二人再也没有冲突矛盾了,自然也就和好如初了。
“是呀,这地可比小梅扫的地干净得多了。”沈知文亦道。
二人进了堂屋,便见一个衣着干净整洁的妇人端着这个素炒白菜上来了。
“两位少爷好。”香莲大声地招呼道。
少爷?沈知礼心下暗喜,这是他第一次被人叫做少爷,听起来竟然会如此地美妙。
“嗯,不用客气。”他回答。
香莲放下菜后,又急急去厨房端饭和馒头,走得快,正好撞上了刚进门的沈定松。
“老爷好。”香莲见是沈定松,忙点头打了个招呼,而后风风火火地进了厨房。
老爷?沈定松的反应比沈知礼的反应更激烈。他活了一辈子,有些人叫他秀才公,秀才老爷,但那仅仅是对于读书人的一种尊称,并没有实际意义。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发现,当一个家庭有了下人之后,是一种多么奇特的氛围。不行,他决心从今晚开始,要努力拼搏,好好搏一把。他不要当别人口中的秀才老爷,他要当真正的老爷。
这顿晚饭,是沈家自从分家以后,吃得最早,也是最好吃的一顿饭。
“这白面馒头真松软,像三婶蒸的一样。”沈知礼吃着饭的时候,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他惊觉自己说错了话,慌忙住口,幸好没有其他人说他。
李氏小口地吃着饭,她现在不得不承认,自己做饭的水平还真不是一般地差。不过有了这个帮工,以后就不用受罪了。反正一天也就八文钱而已,花这么一点钱就可以让自己得个轻松,何乐而不为呢?
沈老头一边吃饭,一边自嘲道:“唉,想不到我这个老头子,一只脚都进了棺材了,竟然还有人叫我老太爷。”
沈定松当即说道:“爹,我会努力拼搏,不会让你失望的。你放心,儿子一定会让你享福的,到时候弄一帮下人伺候你,围着你转,个个都喊你‘老太爷’呢。”
“是吗?那我就等着,等着你鲤鱼跃龙门,让我享清福。”沈老头子不咸不淡的说。
要说爱慕虚荣,那也少不了郭氏。其实她并不是十分赞同家里请下人,只是因为李氏沈小梅,以及沈知文和沈知礼的坚持,她才勉为其难地掏了银子。
哪知,等这香莲来到之后,她才发现家里有个可以使唤的下人是多么有面子的一回事。这请来的帮工使唤起来,跟使唤周氏和朱氏是完全不同的感觉,两者根本就没得比。
她甚至已经敲定了主意,以后家里一定要有个帮工,这样更能显示自己秀才娘子的身份。
而吃了晚饭后,李氏直接把碗筷放在盆子里,便不再理,反正明日那香莲还要过来,既然家里已经有了下人,那当然不用自己动手了。
这一晚,大家都舒坦地睡了,然而沈定松仍然在挑灯夜读。
“孩子他爹,已经很晚了,早点睡吧。”李氏说道。
“嗯,我看完这几页书就睡。”沈定松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