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鹿问了一个问题。
“可就算真的爱狗,就能够打着这个旗号,胡作非为了吗?”
张峰义正言辞的回答。
“当然不能!”
我们的讨论,引起了旁边一桌女士的兴趣,一个小姐姐说道。
“我就很喜欢狗狗,狗狗是人类的朋友,我觉得不管怎样,人都不应该吃狗肉。”
林小鹿反问她。
“那如果你碰到吃狗肉的,你会阻止他吗?”
小姐姐斩钉截铁的回答道。
“当然!我一定会阻止他的!”
林小鹿指了指她面前桌子上的排骨。
“那我喜欢猪,现在能请你不要再吃猪肉了吗?”
小姐姐哑口无言,面红耳赤的扭过头去。
我理解了林小鹿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可以尊重每一个人的观点,但不能允许把自己观点强加给别人的做法。
吃狗肉的人有错吗?至少在现在的法律面前,他没有错。
我觉得与其谴责吃狗肉的人,不如好好思考一下,现在城市里为何会有那么多的流浪狗,有多少人一时冲动养了狗,最终却选择了抛弃它们。
这种弃养的人,才是最该被谴责和唾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