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枪大圣(1 / 2)

魏颉和苏羽白在眉山山间野炊,饮酒吃肉,不亦乐乎,尽享平安喜乐。

就在二人怡然快意的聊着天、喝着酒之际,忽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从不远处的草丛之中传来,魏颉耳朵十分敏锐,瞬间便察觉到了那阵细微的动静,遂扭头朝那个方向望去。

刚转而看去,当即就有一条通体雪白,但体型极其古怪的大犬,自灌木丛中窜了出来,腿劲强力,速度绝快,若非年轻剑修目力超凡,换成寻常人,断然难以看清那究竟是头什么生物。

此犬皮毛稀少,却是满身洁白若雪,身形尤为修长,两耳薄而下垂,脸部狭窄呈锥形,躯干以及四肢均似被人强行拉长了一般,几乎无有多少肌肉,皮包骨头,好像营养不良,饿了三天三夜没吃东西。

但若是硬生生给饿成这样,那就没理由能够奔跑得如此迅速,快若闪电,携带呼呼劲风了。

那条体格极度细长的白狗在疾跑途中,发出一记尖锐的吠声,舌头吐出并不断甩动,貌似食欲极盛,直扑那一口装满了新鲜大肉排骨的锅子。

若饿虎扑食,饥残如狼!

苏羽白见状,嗤笑一声,好似早有预料,看准时机,轻轻朝那飞奔过来的饿狗推出了一掌,真气吐出,若飞弹一般砸击在那条白犬的身上。力道所用不大,无有几分非得痛下杀手的意味,但那股劲力要杀一只狗,其实也已足够。

怎料那条又细又长的大犬在被白衣女子用掌力真气打中,硬生生被震飞出去两丈后,接连在草地上翻了好几个跟头,居然又重振旗鼓,朝那口锅子冲了过来。

魏颉觉得此犬虽然瞧着体貌相当古怪,但倒也颇具灵性,遂用起了公冶锦的灵犀语术,勒令其当场停住了脚步,刹止步伐,不再往前一个劲儿的猛冲。

那么大一条狗冲过来,非得把煮肉烧饭的锅子彻底撞翻了不可,那到时候还吃什么?岂不是全被嚯嚯了?

那条大型细犬被魏颉的奇妙语术震慑,乖乖的屈服于那名口念怪语的红绸年轻人,听从指挥,慢慢的迈步行了上来。

魏颉拿筷子从锅里夹起了一块肉量不少的排骨,远远扔了过去,用秘术说了句“吃吧”,那狗大喜过望,忙不迭就啃食起了男子扔过来的肉排,瞧着滋味着实不错。

苏羽白轻蹙眉头,看起来略微不悦,“这肉是我们买来吃的,你给狗吃什么?多浪费!”

魏颉缓缓端起碗,喝了一口热腾腾、香喷喷的暖身子肉汤,身心舒泰,放松的微笑道:“不就是一块肉而已嘛,那狗看着挺馋,赏它吃点也无妨,大不了我少吃一块儿不就行了?”

大黎国白衣女剑修看了几眼不远处啃着肉排的那条细长白犬,又对那名红绸剑修说道:“小颉,你可知,我何为定要来这山上野炊,也不在山脚下吃东西?不也是一样?”

魏颉略感困惑,抱着汤碗,道:“不一样啊,在山间煮饭烤肉来吃,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总也胜过别人做好了给端上来,多有成就感不是?”

苏羽白点点头,“你这么说也对,但是,这并非我要和你一同上山的理由。你可知这条细了吧唧的白狗,其主人是谁?”

魏颉奇道:“怎么的,你还认识这狗的主人?”

苏羽白面色严肃,“我也是听说的,此狗的主人每日晌午时分,总会带着自己手下的‘眉山六兄弟’,一块儿上山修行,以一对六,砥砺武道造化。这六个人武艺均不算低,曾有联手共斩蛟龙的战绩,不可轻视。”

魏颉默默聆听,面无表情。

苏羽白接着说道:“而眉山六兄弟的领袖,也就是眉山七圣之首,那条白犬的主人,姓杨,名歼,灌口郡当阳城一城之主,道号‘显圣真君’。因其兄长乃镔铁府持节令杨铁钊,故杨歼也被叫做灌口二郎,其兄长杨铁钊是天烛国公认的用枪第一人,当代枪圣,杨歼作为杨铁钊亲弟弟,更有‘小枪圣’、‘枪小圣’之名。”

魏颉本来对这个姓杨的家伙无甚兴趣,但一听到“枪圣”二字,立时便精神起来,两眼都睁大了几分,只因魏颉生父,狼煞魏魁是大禹王朝当之无愧的用枪王者,枪法横绝,纵横沙场无人可敌,连剑圣嬴秋都赞其枪术可算得上是“千古第一人”。

一杆魏家枪,天下无敌手。

作为能有自信依靠魏家枪法无敌当世的魏魁之子,自幼苦练枪技,多年前便已不局限于登堂入室,甚至可称得上出神入化,臻至仙境,熟能心忘手手忘枪,手中握枪,如有神助。

当听到苏羽白阐述介绍那杨歼被唤作“枪小圣”的时候,魏颉身子小幅度后仰,笑着插话:“天下枪法,无从魏家枪左右!不管那姓杨的练得什么枪,修为如何,我都不怕他,硬碰硬就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