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一天他开始把目光盯在了幸存者身上,开始残暴的把幸存者当食物享用,并强迫自己的小弟一起吃,把幸存者生吃,或者煮着吃,又或者烤着吃,手段极其残忍,令人咂舌!
吃人现象在华夏自古以来就存在,一直连绵不绝,似乎已经成了一种历史传统!
人相食,赫赫记载,人不相食,只是个伪命题。一部二十四史,多少往事成云烟。食人称庆的故事,商周秦汉魏晋隋唐宋元明清,哪里少过。
人的同类相食,有一点不同于动物,也是我们之所以被称为高级动物的原因。我们人类餐食同类,除了满足食欲之外,还有以下来源于所谓人类文明深处的其他追求。
就像我们深信吃了“唐僧肉”“童子肉”“处女肉”就可以达到寿与天齐,长生不老了那种功能性人肉。如汉吕后把彭越剁成肉泥,分食诸侯王,是为了震慑打击政敌。易牙烹炖儿子献给齐桓公,是为了让自己的荣宠更加稳固。二十四孝的割肉啖母就是认为自己的肉体做成的肉汤是上好的药物。
所以我们的文明有时候会愚蠢的认为人肉,可以使我们得到某种神秘的力量。
当然动物不会为一些看不见摸不到的虚无文明概念束缚,所以它们只能归列于低级动物。吃了同类,就是吃了而已。
而我们人类的许多行为都会被人类自身创造的许多看不到的文明概念所束缚。很多情况下人类的这种同类相食的丑剧,并不是食不果腹的无奈之举。
所以我们吃同类,会遭受人类自身的道德审判。但人又是多欲的,苍白的道德束缚在恶人面前只能无力。而那些恶人为了达到自己食人目的而不受良心谴责又会造出其他的概念,将食人的恶名予以消解。如五胡乱华时期称呼汉人为两脚羊,菜人。
这样称呼的目的,就是为了把人和作为肉料的人区分开来。
而这种赋予文明意义的同类餐食方式让人觉得更加的卑鄙无耻,还不如动物的相残而相食的痛快。
煌煌华夏,贤哲所称许的三代夏商周,而商朝文明正是这种人相残的典型代表,商以前缺乏实物佐证,而难以断定。
但是文明因循相继的特点,又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幻想空间。
殷墟自被发掘一个世纪以来,考古学者在这里发掘出了数量惊人的被残杀的尸骸,一起出土的甲骨文显示,他们死于商人血腥的祭祀典礼。
累累骸骨告诉世人:这里掩埋了被忘却的血腥文明,梦魇般恐怖而悠长的岁月。
在殷墟一座宫殿旁边,发掘出一百多座杀人祭祀坑,被杀人骨近六百具。这些尸骨大都身、首分离,是砍头之后被乱扔到坑里。两个坑内还埋着十七具惨死的幼童。这座宫殿奠基时也伴随着杀人祭祀:所有的柱子下面都夯筑了一具尸骨;大门则建造在十五个人的遗骨之上,其中三人只有头颅。
商王陵墓区有一座人祭场,比操场大两倍以上,出土近3500具人骨,分别埋在九百多个祭祀坑中。尸骸很多身首异处,有些坑中只埋头骨,或者只埋身躯,甚至是在挣扎中被掩埋的活人。王陵区之外也有人祭现场。比如后岗一座坑内,埋着73具被杀者的骨骸,大都是20岁以下的男性青少年,甚至有十多具幼儿的尸骨。商人文化所到之处,如河南偃师、郑州的商代早期遗址,甚至东南到江苏铜山,也都有大型人祭场的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