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45章 吴大庆死了(2 / 2)

常见的凶杀案中,最有效、最简洁的作案手法是用枪械,对着头部和躯干打上一枪,不敢说百分之百的必死,不过对于杀人的成功率是非常高的,可是国内禁枪严格,普通人是很难获取到枪支的。

其次是用锐器,比如尖刀。对着人的胸腔或者腹部捅上一刀,直刺到体内的脏器,被害人就算是得到抢救也很难活的成。缺点也显而易见,刺伤人体会喷射出大量的鲜血和组织液,极难清理,会留下大量的作案痕迹。

还有就是钝器,锤子、砖头、石块都属于此列。此类工具的缺点就非常明显了,用此类工具通常都是锤击,打击部位最有效的是头部,准确度、致命率和力量控制都很难保证,而且头部的血管丰富,鲜血迸溅是少不了的,非常考验凶手的心理承受能力。不过也有例外,比如车辆撞击也属于钝器伤,和以上却有不同。

折中一点的手法就是软绳勒毙了。从身后靠近被害人,行凶时不用直面被害人因恐惧和痛苦而扭曲的面部表情,心里负担相对较小。此手法,哪怕一个身材弱小的女人面对一个身强力壮的男性,只要她成功由前向后勒住了被害人的脖子,无论多么剧烈的挣扎,通常只需1—6分钟(运动员要长一点,特别是潜水运动员),就可以致人于死地。此手法最难的在于如何把绳索套在被害人的脖颈上,通常都需要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凶手可以靠近被害人而不引起怀疑,所以实施这个作案手法的通常都是熟人作案!

眼见吴大庆死于非命,陈严心里非常难受,他懊恼地想,如果不是自己一遍遍的要求吴大庆站出来指认许国林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陈严眼睛充血,握紧拳头,一句话脱口而出:“吴大庆的死都是我害得!”

听闻,附近忙碌的同事和围观的群众都投来异样的眼光。

同事们心想,这里面有什么缘由吗?

吃瓜群众却兴奋起来,这里边有猫腻儿,有好戏看了!

丁聪注意到不对劲,马上抓住陈严的手臂,让他不要失态。

陈严咬牙切齿地说:“查,要查个水落石出,我一定要亲手抓住凶手!”

鉴识人员赶到了现场,分两边对小饭馆的后厨和护城河边展开了勘察。

突然,一直沉默地陈严问丁聪:“听他的妻子说,他家采购菜品的电动三轮车也不见了,我们为什么不去找到那辆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