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明远觉得自己应该还行,找个糊口的工作不难。
如果拿出当狙击手时候那种钻研精神,兴许在行业内也能混成个技术型的老师傅,不说大富大贵,小日子应该还能凑合过去。
然后呢?
娶妻生子?
生一个或者两个娃?
之后就这么波澜不惊地走完一生?
想到这些,石明远就如同嘴里喊了一块煮柴了的鸡胸肉,啃又无味,吐又浪费。
他又想起了之前在边境那一夜。
在丛林中与毒贩搏杀的那一夜。
枪声、子弹呼啸声,还有手榴弹的爆炸声。
那种混着汗水的亢奋,从身体的每一个毛孔往外不断渗出,石明远自认为那是他人生中过得最最难忘的一个夜晚。
虽然伴随着抗命和违反纪律,可不得不说,那种滋味他喜欢。
喜欢到骨子里去了。
那是才是男人应该有的生活。
男人的生活。
伴随着血与火。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走?
不!
那不是自己想要的。
可是,留在这里养猪养鸡?
那也不是自己想要的。
自己属于战斗。
属于特种作战连。
不属于这里。
这里是养老的地方。
突然,他想起了李正跟自己说过的事,旅长庄严也养过猪,也是炊事班的。
那他是怎么走出炊事班的,成为今天这样的呢?
这个事,找机会真要问问清楚。
跑着跑着,忽然前面出现了一群人。
一看,好像是二营的兵。
近了一看。
我艹!
是六连的!
其中就有昨天站岗的那个新兵蛋子和他的班长。
看到石明远,后者两人也很是惊讶。
神仙班的人跑越野?
难得一见!
他听见了别人小声议论。
“嗳嗳嗳,那个神仙班的。”
“啊?神仙班的跑越野?”
“一连的,你没认出来?石头!”
“啊,他哦!”
“对,犯错误了被旅里下放的。”
“去神仙班啊,那就是等退役了。”
“他又没受伤,等什么退役?估计完了这期就要走。”
石明远的耳朵很灵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