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契中老鬼(1 / 2)

深夜,茶山西南隅,一队骑兵看着低矮的山峦,神情冷漠。

他们正是张家派出来除妖的队伍,共计三十五人,个个都是从小在张家长大,精心培养的死士。

不仅二元淬体,还参加过多次杀妖活动,胆魄十足、经验丰富。

身上配有‘朱砂’、‘雄黄’等克制妖邪之物,又练就一身阳热真气,弱小邪祟靠近都不敢。

“大人,西南桑林有妖气,但是没有找到马蹄印。”

“我等不敢深入,以免打草惊蛇。”

茶山不高,也就几百丈,但却占地方圆几十里。他们带着两张符纸,一远一近搜索妖气,最后汇总于此,判断出妖孽并未走远,还在这茶山西南隅的山沟里。

听了汇报,张全眉头一挑道:“那妖孽是故意用了法术,令马蹄凌空踏波而行,故而没有留下脚印。”

“只是没想到竟然没有走远,真是胆大包天!欺我张家无人?”

“既然确定了大致所在,接下来交给‘冯先生’就是。”

张全令手下摆好供桌,高置香炉,点起沉香,又牵来麞鹿麂玉署三牲。

随后走到供桌前,拿出一张如文书契约般的铜箔,双手恭谨地捧着置于案上。

“噗嗤!”他咬破舌尖,喷出一口精血。

“请冯先生配飨!”

精血洒在铜契上,然而半天没有动静……

张全脸色一黑,直接把铜契卷起来:“也罢!”

“哎!”陡然间一股幽光从契中遁出,在场所有人瞬间感觉浑身发冷,好像气温骤降。

就见沉香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燃烧,袅袅青烟本是笔直上升,忽然一晃,弥漫出一个鬼影。

那鬼影朦朦胧胧,身着青衫,纶巾佩剑,士人打扮,英俊绝伦,看起来也就三十岁的模样。

“多喷一点精血啊,这么点喂蚊子呢!”他一脸抱怨,声音与常人并无不同,就是说话自带一股阴冷,令人不自觉地汗毛竖起。

张全躬礼道:“先生出来就好,先享用血食吧。”

“本月已然供过了,你们张家人何时对我这么好,又加供一次?嘿嘿嘿,定怀不轨!”冯先生淡淡笑着。

“冯先生,我张家对您不薄,月月生祭不休,香火不断……”张全说着。

然而那冯先生直接打断道:“少废话,你们张家人的香火有屁用!”

他看了看这荒郊野岭,瞥见麞鹿麂三牲,鬼影当即钻了过去,就见那三只小鹿受惊乱蹦,奈何被绳索牵着,逃脱不开。新笔趣阁

不一会儿,就口鼻生烟,枯瘦干瘪地倒下。

“求我办事就这么点血食?”冯先生吃得不过瘾,知道张家有事求他,便大张其口。

张全早有准备,又派人取来许多牲畜,随后躬礼道:“冯先生尽情享用,只望过后助晚辈除妖,以报三公子血仇。”

冯先生吸食牛羊元气精魄,大快朵颐,听了这话笑道:“原来是除妖?你们张家除妖还要找我?怎么?三光神炁耗尽了?”

张全心里也是哀叹,铁券若还在,哪用得着求这老鬼?

可惜三公子也不知道怎么搞得,有此法器还能给妖怪打死,乃至损毁了法器。

“老祖的铁券别有他用,而今日这妖非同凡响,恐有神识期修为,只得请求冯先生襄助。”

听到是神识期,冯先生面色一肃:“神识期?怎么不让张桐回来?”

张全张了张嘴,没有多说。只因张桐正是张家老祖,劫运期修士,能感应天机,趋吉避凶,万里之外有人要对其不利,都能心生劫运,一清二楚。

这等层次的修士,本已经很难陨落,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几年前探索九龙山,竟然陨落在了魔道手中。

也不知怎的,天道似乎没有提醒他此行有杀劫,否则他根本不会去,自然也不会陨落。

“老祖闭关参修神通,不宜打扰。”张全随便找个了理由应付。

冯先生哼哼一声,也懒得管,正好张家有求于他,他也可以趁机提要求,便说:“神识期的妖怪,我不是对手,另请高明吧!”

张全连忙道:“冯先生莫急,除妖之事,我等武者自当奋力,只是请冯先生帮忙化解妖孽法术,外加通灵感气,以免妖孽逃遁……”

冯先生就知道是这样,他只是故意拿捏罢了。

虽然他只是灵妙期的鬼修,但加上一群大族武者,他也不怕神识期的妖怪。

“不行不行,我区区一小鬼,修为低微,又被困在这铜契之中,能化解几个法术?若是被伤了精魄,这点血食哪够弥补?不值当!不值当!”冯先生频频拒绝。

张全沉声道:“如何能弥补?”

“怎么也得个几斤玉髓啊。”冯先生试探道。

张全直接道:“愿奉上三名人牲,任你吸食,事成之后还有三人!”

听到人牲,冯先生瞪大了眼睛,寻常牲畜只能算是血食,保他饿不死,对修为增益不多……但人就不同了!

灵俱魂全,气完精足,周天圆满,天道所眷。为万物之灵长,万象之性宗!天材之瑰命,地宝之奇英!

采服之道,每天采补或者服食灵物,然后修炼半个时辰方可增加一日道行。

张家人把他关在铜契中,一个月才供一次血食,早就让他的道行断了。

但若是天材地宝,或者灵丹妙药,则可以不必天天服食。

比如一斤玉髓可抵半年的修行,那么吃了之后,虽然还是要一天一天地增加道行,但至少未来半年,不用每天都服食了,可以一口气闭关过去,自动增道行。

所以提供给他道行资源,一直以来,都是张家不愿开的先例!主要就是怕他有个几年的道行后,会突破到神识期,挣脱铜契约束。

没想到今个为了除妖,终于松口了,竟然要给他人作为血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