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人间名份(1 / 2)

四月十五日,炎奴格杀常鼎文,震惊了整个高密。

大公子和二公子得到消息,召集城中豢养的顶尖武者,齐聚常府,围攻炎奴一行人。

“姜军侯,我常家待你不薄,奉你为上卿,热忱款待,你杀我胞弟是何道理!”

大公子质问之余,心中戚戚,眼前毕竟是荡平秃发氏的猛人啊。

只见炎奴横枪走出常府,看着对自己刀兵相向的常家军,神情冷峻。

“百姓也待伱常家不薄,当初常家要扩大城防,是百姓一砖一瓦,筑此坚城,打造无数堡垒。”

“常家要讨伐秃发氏,又是百姓参军纳粮,打造无数兵器。”

“此皆为我亲眼所见,为此才荡平秃发氏,还百姓一个安宁。”

“如今妖魔横行,你们坐拥坚城,兵粮无数,竟还要以民为贡品而奉妖魔,心中只有自家安危。”

“那要这坚城有何用?要你们又有何用?”

炎奴的话,震荡全城,无数士人、军官哗然。

就这?就因为这个,就反叛了常家?

在他们看来,以炎奴和常家的关系,如今这个理由,根本就不能算作理由!

“你你你……本是一贱民,得我叔父看重,给你最好的宅子,最多的奴仆,赏赐无数。”

“出征秃发氏,更是将大军交托于你,付诸全部信任。”

“你到底是何铁石心肠!竟为这点小事,叛我常家?你这反复无常的逆贼,暴徒!”

大公子激动大骂,在他看来,这毫无道理。

炎奴出身低微,常家礼贤下士,要什么都给,炎奴不感恩戴德,为常家效死,还离开了大半年。

当然,他是去闯荡修行界,常家对此并没有不满,毕竟炎奴实力强大了,就是他们强大了。

所以此刻归来,常鼎文等人欣喜若狂,热情款待。

哪晓得因为一点小事,就被宰了。

这根本就是典型的逆贼。

“小事吗?”炎奴凝视着他,长枪一舞,杀入人群,闪电般就把大公子挑在枪头。

他动作太快,下手毫不留情。

“豪宅、奴仆、金银、兵甲……这一件件需要多少汗水,我最清楚不过了。”

“我和阿翁,春天播种,夏日打铁,秋日收割,冬日修屋。”

“为世家葺过城,也筑过堡,挖过沟,也通过渠。”

“从过军也服过劳役,当过佃农也做过奴仆,每天还要挨几十鞭子。”

“你们常家确实待我不薄,我吃过最好的饭菜,就是你常家的酒宴。住过最好的屋子,就是你常家的府邸。我生平第一次拥有侍女,也是在你常家。”

“但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些是你常家的恩情。”

“你们招揽贤良、勇武之辈,所花费的一切亦都是百姓供奉。”

“这些我看在眼中,记得清清楚楚,所以我一定要荡平秃发氏,还他们一个太平。”

“常子云将军也是这么想的,为此付出了生命,所以我本觉得常家不一样,没曾想现在你们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炎奴的话,令在场很多人错愕。

他们终于明白,炎奴是个怎样的怪人。

常家把炎奴奉为上卿,又是豪宅,又是重用,换做别人,肯定是把这份情记在常家身上。

哪曾想还有炎奴这等怪胎,把这一切记在百姓头上,直接跳过了常家,仿佛只是个中间商。

黄半云都惊愕地看向炎奴,回想过往,心道原来是这样。

他与炎奴一起灭了张家,当时炎奴要均田,黄半云就看出来,炎奴底层出身,看不惯百姓为奴为婢,恨不得把世家都拆了。

可之后到了常家,炎奴却没有这么做,反而坦然接受了常家的款待。

是炎奴变了性子?不是的,是因为常家当时在抗击胡蛮,常子云豪气干云,是真正在把百姓奉献的一切,用来打造太平生活。

继而炎奴接受了,他把常家给的一切,都视为百姓为求太平的付出。

所以当时无论别人怎么说,哪怕魔道在庐山洞天里的事很紧急,炎奴都嚷嚷着非得要灭了秃发氏,才肯离开。

这不是因为常家的恩情,而是百姓的恩情,炎奴心里自有一本账。

“你你你……”大公子被挑在枪上,鲜血直流,怒火冲冠,恨意嘶吼:“逆贼!逆贼!刻薄寡恩的逆贼!”

他知道炎奴连常鼎文都杀了,自己与其关系本就不佳,定然是必死,此刻肆意大骂。

炎奴面色如常,只是冷声道:“吃了百姓的饭,还要他们的命,到底是谁刻薄寡恩?”

“常鼎文已入地府反省,你们也都下去陪他吧!”

说罢手头一震,大公子惨叫一声,一缕真灵送入地府。

二公子惊怒,突然祭出一具火红铠甲,迸发强大的罡气冲击炎奴。

“嗯?”炎奴无语了,用他的烈甲攻击他?

“你们不配用我的烈甲!”

他留下烈甲,是为了守护城内百姓,结果常家只拿来保护自己,而牺牲百姓,完全与他的意愿背道而驰。

此刻炎奴一掌拍在烈甲上,自己丝毫无损,任由罡气冲击,完全免疫。

意念微动,烈甲内的器灵顿时醒悟,喊一声主人,附着到他身上。

霎时间,炎奴一身英武铠甲,披风飞舞,烈烈如火。

“嘭!”烈甲自动反击,二公子倒飞而出,肝脑涂地而死。

周围的武者部曲,心中惶恐。

毕竟姜军侯灭亡秃发氏的威名,还是十分可怕的。

传言姜军侯曾斩杀七名修士,甚至硬抗天罚,格杀踏入五元淬体的秃发王族。

如今大半年过去,就算实力没有飞跃,也不是他们可以抵挡的。

不过常家汇聚各方高手,收买人心的手段还是非常多,眼见两位公子被杀,依旧有许多武者忠心地杀向炎奴。

他们享用的一切都是常家给的,常家又有灭亡秃发氏,为国护土的战绩,受朝廷册封,大义在身,自然要为常家效死。

“逆贼,都说你率军灭了秃发氏,力敌众多修士妖魔。”

“今日就让我东莱饮魔刀,试试你的枪法!”

一名在四元淬体中,亦属强者的副将,拔刀就斩,刀气森森,意境浩荡,如血海波涛。

“梆!”

炎奴闪电般一枪,将他头颅劈碎,连带身体都烂成肉泥,甩飞出去,血溅五十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