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黄宗旦若不是得到了丁相的首肯,他有那么大的胆子吗?
‘阻止兴学’的帽子,黄宗旦还带不起!
就在众臣暗自揣度之际,丁谓心中正暗自得意着。
吵吧!
吵吧!
最好是把官家和太后都给吵烦了!
作为朝廷首相,丁谓自然想从兴学之事上捞点功劳,但眼下的舆论,不太合适。
也不知道官家和太后是怎么想的,频频让一选人出风头?
范仲淹,当真就那么好?
区区选人,何德何能!
范仲淹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在朝廷的诏书上,丁谓也对此人生出了几分好奇。
前不久,他特地查了大中祥符八年的同年小录。
结果可倒好,连范仲淹的名字都没查到,后来还是在下属的提醒下,他才得知范仲淹及第时还叫‘朱说’。
然后再一看,好嘛,乙科第九十七名。
连个三甲都不是!
小小的一个乙科第九十七名,竟然能获此圣恩,丁谓当即愤满不已。
当然,他绝对不会承认自己酸了。
他怎会酸一个选人?
当朝宰辅,嫉妒选人?
再之后,丁谓就觉得有必要杀一杀范仲淹的气焰。
先把水搅混了再说!
待到范仲淹上书的风波平息之后,他再继续推行兴学之策!
至于,钱的问题,也不难解决。
丁谓虽然是理财高手,但他也不能无中生有,以三司现有的盈余,确实不足以支持大规模的兴建州学。
不过,朝廷没钱,不代表没有别的办法。
应天书院的学田是怎么来的?
一是乡绅捐赠,二是朝廷赐田,三是地方划拨。
这个‘一二三’是按照来源多寡划分的,乡绅捐赠的数量远比朝廷直赐的要多。
书院越好,乡绅的捐赠就越踊跃。
当然,乡绅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这些钱是带着目的的。
咱都捐了钱,往书院里塞一两个本家子弟,不过分吧?
丁谓打得便是‘乡绅’的主意,过去他曾执掌三司多年,乡绅到底有没有钱,他非常之清楚。
待到时机完备,兴学经费,可由朝廷出三分之一,地方出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一‘自筹’。
这一方案,丁谓也是经过仔细考量的,国朝的财税实行的是三分法,上供一部分,送使一部分,留州一部分。
抽出一笔钱,用以资学,除了少数条件不好的州府,其他绝大多数州府,应该是没什么压力的。
钱有了,公平的兴学也就有了。
乡绅们既能得善名,又能得利(塞人入学),地方官亦能得到士林的美名。
而朝廷既省了钱,又办了事。
最后,丁谓本人也能落到相当一部分的功劳。
乡绅,地方,朝廷,丁谓,四赢!
若是加上官家和太后,那便是六赢!
赢麻了,属于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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