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开中纳银(2 / 2)

余盐就是灶户在定额之外生产的食盐,余盐之前历代都是一直由官府收购,到了弘治二年因为积累下来的守支人数太多,不得不开放余盐,让商人凭借之前的盐引收购余盐,按照守支的年限分批执行。

纳粮换盐所引起的盐商守支问题让开中盐法的运行举步维艰,到了不得不变的时候了,成化年间便有纳银中盐的案例,但还未形成法令。

如今朝堂上对于纳银中盐的改革也是备受争议,一方面不得不变,另一方面一旦改为纳银中盐,那么原先盐商在边境开垦的商屯也会因为积粟无用,逐渐荒废,结果必然导致边境粮价飞涨,到时候边地的军饷又会成为朝堂的一个包袱。

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白银流通的范围扩大,如今的赋税也大多折银征收了,如此也不由的让朝堂上的官员兴起了以纳银中盐替代纳粮中盐的想法。

以李杰后世的目光看来,纳银中盐无疑是先进的,原先的纳粮中盐,盐商先是将粮食纳于边仓,领到盐引再去两淮、两浙盐场换盐,不但转运费时费力,还会出现守支问题,资金周转周期大为增加,利润减少,后来徽商的崛起和纳银中盐的实行也是息息相关。

纳银中盐就减去了中间的转运损耗,即使还有守支问题,其资金周转也会缩短,相当于变相了增加了收益,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商品的流通效率。

首先李杰在策论中先表明纳银中盐是正确的,因为在弘治五年这条影响深远的盐法便会正式实施,所以,如今朝堂上肯定是赞同人数占用上风,肯定便是政治正确。

但是纳银中盐实行的前提条件是要保证边区粮食供应不受损坏,纳粮中盐也不可一朝废除,有限度的开放纳银中盐,同时在源头上需要增加食盐产量,合理的控制盐引发放数量,只要解决了守支问题,那么无论是纳粮还是纳银,商人都可以接受。

如何增加食盐产量,以如今的生产力想在技术上大幅度提高产量是不太可能的,只能从调动灶户的积极性着手,李杰首先在文中写到,在出身上给予灶户希望,每年在盐场中评选优秀灶户,其后辈子弟可以参加科举,一旦中举便允许其子弟脱离灶籍。

这条也不是李杰异想天开,其实明朝乡试应试人员来源十分广泛,未入流官吏、武生、医生、军余、舍人、匠之类,皆得赴试,如今只不过是在其中加上部分优秀灶籍子弟,古人对于科举的渴望超乎想象,可以用出身来调动灶户的积极性,从而提高食盐产量。

其次,在余盐收购价格上适当提高,定额的产量本属于灶户的职责,勿需提高收购价,但是在余盐方面是可以调动的,这样的话,勤奋的灶户一来有脱籍的希望,二来收入增加,积极性会更高。

至于灶户脱籍带来的人手短缺,李杰也在文中写到,首先一开始控制灶籍应试名额,集中人员开发新的技术增加产量,李杰将后世关于海水晒盐的一些经验经过筛选,将适用于现今的方法写在在策问之中,等到食盐产量增加之后,在逐步扩大灶籍人员应试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