玢宁趴在床上,听小杏说完,才说道:
“你说得好容易!要他肯去呀。我是求之不得呢!你以为我闷在这小地方真很快活?要不是为他,我早走了。小杏,你看我是不是太委屈了点儿?”
小杏使劲儿地点头。带上门出来,她偷偷抿着嘴笑了。
云峰放慢了速度,远远地尾在莘夕的后面。他的举动容易引起路人的注目。于是他在一家白底红字招牌的冷饮店前停下,喝了一杯冰水,又漫不经心地逗留了一会儿,看莘夕走过那座水牛样的古会堂,又走过玻璃店、游戏机室和洗衣房,拐过了百货商店去经铁道,他才跨上车,朝前赶上去。过了铁道,他想可以无拘一点了。仁爱路的老街道在午后静悄悄地,早晨的各类食杂摊点遗留下的垃圾逗引着绿头苍蝇,嗡嗡的声音似乎无处不入。铁道口不远就是一排货亭,呈拐角形往西北向,大路一直通往永福。
但就在“L”形的两笔交汇处,有一座二层的盖了红瓦的相当漂亮的楼房,整体镶嵌着瓷白的釉面刚砖。楼中间的封闭凉台上悬着一个大红的“十”字,底下正门边挂着“李医师诊所”的招牌。这正是李青的家。
李青没有午睡的习惯,他常赤着上身在阁楼里翻旧东西。说是阁楼,其实算是一间小房,里面堆的大多是李青曾经喜欢过担后来又讨厌的物品,包括那柄软剑。小房间在楼顶的正面偏角,开有一扇很小的正方形窗户,在这儿,对街市上的情景可以一览无余。白天窗户总是关着的,没有人住,所以不悬帘子。现在,李青不正在窗户前翻着几本相册么?旁边有几张古怪的凳子,软剑就搁在其中的一只凳子上。还有一张藤条编的杌子,一座约三十公分的石膏头像,几支孔雀的花尾巴,一盏漂亮的台灯,以及两个戴着帽子的木头人。一切都没有乱堆一气,而是井然有序。加之里边儿地板用绿漆染过,相当干净,使小阁楼象个正规的住处,单缺一张床。
李青把汗衫脱了,扔在一边儿,就跪坐在窗前。他先看了风景画册,然后再看动物画册,一翻开就见到了云峰的微笑。他烦燥地掷开。平静了一点儿后,他又打开看,看了会儿,自语道:“何必!”揉了,把窗子打开,弹到左侧一家的瓦脊上去了。热浪在往里涌,李青早已汗涔涔的了,他却并没有关窗,反而跪在那儿支着,望着底下的街道。
不半天的繁杂哄噪此时已不复存在,烈日使街市变得萧条,连一心小利的小商贩们都早早收了摊子,不知归到哪个洞里去了。明儿一大早,他们又会纷纷出洞,在缩短的买卖时间内努力赢利。李青有时感觉自己特别害怕孤单,喜欢纷攘的叫卖声和嘻闹声,他又不愿意自己是个参预者,只要作旁观者就好。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把行程一拖再拖,是害怕炎热?是顾及父母?还是根本就不想远走?说不上来。他只想把梦的余音听完,远走却是势在必行,只在迟早的问题。
此时此刻,李青望着寂静的街市,对自己的行为都表示不可理解了。他正想着去少林寺及更早于去少林寺习武之前的一些往事,突然,一个白色的影子闯进他的视线。他不经意地抬头细看,心头只觉一震,那不是“她”吗?她到底是谁,住在哪里?假如以前我见过她,那她绝不有现在这么漂亮。我可以肯定不认得这个人。他眯着眼睛看着这个女人,越看越觉得她果然清秀逼人,十分少见。他促急地呼吸着,想:这也不怪他,怪不了他——她是配得上他的,与他站在一起起码不会让人觉得太惋惜、太难受。
李青难受的时刻到了!他怎么也没料到随之吸引自己目光的人是云峰。他这时宁愿看见车上骑着的是一头猪怪!李青咬了咬嘴唇,心里说声“见鬼”,忘记了自言自语。他呆呆地看着地面,测着下边儿剧情的发展。果如所料,云峰靠近了她。
她停步,转向云峰,分明听见她惊讶地轻声叫了句:
“是你!”
云峰笑了。李青看见了世界上最动人的一张笑脸在阳光下绽放着,却不是为他而绽开的。他青的心直往下坠,坠到了悲伤的谷底。除了干看着,他动也不想动。但这段街道是很不耐走的,尽管云峰和莘夕都走得很慢,还是很快就转过去了。李青呆了会儿,提地剑下去。他可没想去杀谁,只是回到那个落寞的房间里练了几手,浑身淌汗才歇住。一不小心划伤了自己的臂膀,他流了血,心里反而舒服。
莘夕已经心慌意乱地上了车后座。她仿佛感觉到了一点什么,又说不上来。朝思暮想的一个人就在自己跟前,伸手可及,倾鼻可闻,变化得太快,奇迹真的出现了!她晕晕然地不敢乱想,连碰也不敢碰他一下。她以为没理由怀疑云峰说他有事往永福那边去的话。
到底有什么事呢?她才不愿意问!她尽力作出大方的姿态来。不拒绝云峰邀请她搭便车的理由足够充分,天气太热,不要让自己受罪才对。她横坐着,小心摆摆好裙裾,左手握紧后面的车架,另一只手支在座侧,偷偷地微笑,又害怕被他从后视镜里看见,但狠劲儿忍着。
车起,风来了,裹着他的清新的体息,正是熟悉的淡淡的兰花清香。她虽然更喜爱他的面孔,但害怕面对。倒是微微向右偏转着头,尽情地看他的后脑勺和颈子更安全些,也更放肆点儿。他的皮肤黑黑的,干净光洁,纹理细密。劲脖处的头发很短,只有剪得齐整的茬子。耳朵不太大,也不小,正适中,耳垂挺可爱。往下,蓝色条纹衬衣把肩膀托得很宽大,但或许是两手张开的缘故,一看就知道身体很结实,底子硬正。皮带束腰,腰很窄,可知身体相当健康。
我这是做什么?莘夕脸臊了,想,便是自己当初相亲也不曾这样仔细地权衡过,这时在干什么?瞎想什么?忽就想起那梦中之梦,做时还不羞不臊的,这当儿只觉得无地自容。
“凉快了点儿没有?”云峰大声问。
莘夕转过神儿来,说:“什么?”
云峰又问了一遍。莘夕应了,说:
“没想能遇见你。你在做什么工作吧?”
云峰胡乱应了,说:
“我看你不象个农民,在家里呆得住?孩子呢?”
莘夕料到小娜和他谈朋友时并不曾对他说起过关于自己的事,也不想多说,装作没听见。正好经过林海建的家,一如既往,门窗都封闭着,不知道有没有在家。莘夕也不愿意见到他。过了医院和一排居民楼,眼前便开阔了。四野是枯黄的稻子,仅有少数几片一季稻青秀秀地掺和在黄澄澄的稻浪中。远远近近是稀疏的村落,村中树林繁茂。永福在五六里地外,路面愈离镇中心远就愈坏。云峰减慢了车速。莘夕见他后背汗了,湿了衣服,便问他:
“很热吧?”
“不热,”云峰回头笑了笑,车子歪了歪,差点儿摔倒;莘夕吓得赶紧抓住他的腰部,松开,内心已有微妙的反应。“只是第一次带人,怕摔了你。”
“第一次带人吗?”
“你不信?”
莘夕竟然觉得十分高兴了,她当然信他说的。从第一眼开始,她就愿意完全信任他。
“你怎么不多回柳西玩几天?要不,我们早就认识了。”
莘夕想了想,问他:“早认识又能怎样”忽觉失态,忙正正身子,说,“再早也不过一年半载的。现在认识不好吗?”
云峰听不出莘夕话里的试探意思,但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只笑了笑,不做声。
车子跑了会儿。抱怨了几句路况,云峰问莘夕还有多远。莘夕说:
“你没去过吗?那去办什么事?”心里却暗笑,想他不过是托辞罢了。又想他横竖是个大闲人,劳他一次也不算太失礼。
云峰说:
“你觉得我不想带你,是吗?不要瞎想,我这人不计较什么的。你看我不象个坏人吧?”
“也许。”
“看不出我的好来?”
“我没那么厉害的眼光。你倒有?”
“我看你就不是个坏人,”云峰笑着说,“而且,象个极好的女人!”
莘夕心里又喜又痛。喜的是,这样的话出自他之口;痛的是,除了他,还有谁这么好地夸过自己?而他只是个见过几面的熟人而已。多难得的经历!能毫不脸红地接受他的评论吗?她又苦笑,心道:我的眼光又是何等凌厉!一眼就已对他产生了全部的信任,若教他知道,他会相信吗?可我——她痴痴地看着他的脊背,内心忽然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拥抱他!伏在了的背上亲吻他的肩膀!摸着他的胸膛,看他的心跳得多快!把爱他的话全部说出来!他会惊讶吗?他会象冰块一样凝固住笑容、掉头就走吗?莘夕努力把目光移向空旷的天幕,冀望寻觅到一片合适的浮云,可什么也没有,只是蓝燥燥的色彩,象她的渴望一样需要滋润。
远处有针松林,有桃园,有瓜棚,平静的湖水,觅食的鸽子。大大小小的湾子既象不可溶融的异类分子,又象分割不开的连体婴儿,它们的存在好象并非刻意为之,而是无形中进化成如此。谐调吗?但也许是目光对其无可奈何的妥协。旧时的统一成形、家家共用山墙的土屋多已成断壁残垣,村湾中现时的模样就是新楼与古屋并存,真象是山妇与都市时髦女郎站在一块儿。一个俗气到可怜,一个妖冶得惊心。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自私成性的结果是失去了整齐有序的居住环境,农村变得乱七八糟,跟一堆漂亮的积木被一个缺乏美学观念的小孩子随心所欲地搭造出的建筑群落一样,华而不美。唯其可爱的是自生自灭的杂性乔木,落地生根,只要人不去危害它,它就会将好处无尽地奉献给土地的主人。最后成了材,自有用途,甘愿给主人砍倒利用。每一所湾子都因秀木繁荫而显得生机勃勃。没有树木的自然点缀的景象是不可设想的。
莘夕稍稍平静了些儿。她偏偏身,蓦然觉得云峰一直望着镜中的自己,难怪他有意——是有意的吗?——转动了一下车镜。莘夕感觉不自在,望着赶快到永福,又望着永远不要到永福,这条石子路给无限拉长才好!这,是不是命运对我的一次蛊惑呢?如果是那样,我完全避得开。他对我是无知无觉的吗?可他对我所持的好感太显而易见了——唉!你呀你!怎么敢有这些要命的念头!你不该坐他的车,坐谁的都无所谓,只不能坐他的。
这会儿真个似上了贼船,后退无路了。
莘夕的心理变化很明显地表现在面孔上。前面那位却难猜得她在想些什么,打一开始莘夕没拒绝他的“顺带”,就表示她是不讨厌他的,他知道,便一般的女人和这么样关系的一个男人走到一块儿,多半就不会搭理他。她没有厌烦他的意思。他也不敢肯定她就喜欢自己。男人的心若真敏感了,可能还在女人之上。他隐隐觉得——假如他的观察力不那么弱的话,他至少已对自己有了三成的信心。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侵入了他的大脑,正如莘夕已经觉察到他在思想上的蛛丝马迹一样。一个善于揣度的聪明女人遇见一个贯于沉默的男人,他在想什么,他的眼睛在告诉别人什么,这本就值得她探讨一翻的了。
莘夕若不是身陷其中,只作为一个对此产生兴趣的旁观者的话,她早就看出端倪来了,可以毫不犹豫地断定:这是个多情男人,他的爱比他的性格更深沉、更炽烈!他只是以沉默掩盖了一切喧哗而已。只要有值得他爱的人的一句话,他就会义无反顾地燃烧起心中的那团火!莘夕顾虑太多了,除了略略陶醉一下,别的她还没敢奢望得到。所以,哪怕她知道不该发生的事极有可能发生,她也只能抑制住自己,避免“堕落”。
云峰观察了好一会儿,样子只象是在注意开车。他往后倾了倾身体,莘夕避不及,也无处可避,两个人的身体有力地撞在一起。这一下就象石头扔进了湖水中,本已涟漪起伏的水面顿然激起一阵水花。莘夕用右手轻轻推斥着,并不以为他是故意的。手的感觉功能更强,莘夕单接触到他的后背,就似乎已摸到了他的心跳。他是那么地结实!莘夕猛地松开了手,不敢想这些。拨了插头,电熨斗的热温并没有一下子消失殆尽。云峰也只试了一次,他不是个爱搞小把戏的人。不过自从遇见这人女人后,他整个儿就变样了,微笑成了他的固有表情,嘴巴也皮了,忍不住说上几句俏皮话。因为爱的缘故,莘夕不予责怪。听:
“要是冬天就好了!”云峰大着嗓门儿说,“我巴不得现在是冰天雪地的季节,而且刮着寒风。”
“确是太热了——你衣裳都汗湿了。要是开快点儿的话——”
“不为这个。”
“那为什么?”
“你猜呀!”
“你喜欢雪,你不怕冷?”
“谁不怕?我是说,要是冷点儿,你也不会这么悠闲地坐着,象怕我烤着了你一样。起码,你也会扒在我后面避避风吧?”
莘夕笑而不答。
“这太阳实在可厌!怎么不来一场暴风雨呢?也该让我表现表现男子汉的风度嘛!”
这种话要是从薛平嘴里吐出来,莘夕不定多厌烦。她喜欢听云峰说话,喜欢那声音,那种语调,和看不见却想得出的可爱表情。她感到未有过的欣悦。她也不觉得有任何一点儿尴尬之处了。随他窥视好了,盛开的鲜花难道会拒绝喜悦的欣赏?云峰的心思活动起来。
这当儿,突地听见莘夕说道:
“停吧,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