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严走出库房,歪头问跟在身后的丁聪:“被踩踏的杂草能否推断出此人的身高体重吗?”
丁聪回答:“只有一个大致范围,九十公斤至一百四十公斤。”
陈严大惊:“太离谱了吧,差这么多?”
“对,基本没有参考价值。”丁聪解释:“这里设施虽然老旧,但当年也是厂区,所以路面都硬化了。水泥地面本来就很难提取脚印,而且下过一场雨,基本没留下。只有踩踏的杂草,而且杂草浓密程度不一,深一脚浅一脚,所以只有这样的范围。”
“三人身上有拖拽的痕迹吗?”陈严问。
“有,很少。不像是从公园拖拽过来,更应该是背过来的。”丁聪回答。
“附近的监控查到有价值的信息了吗?”陈严问。
“没有,形态鉴别专家还在继续比对。”丁聪回答。
“难道真的像老百姓们说的一样,没有监控你们就不会破案了吗?”陈严挖苦丁聪。其实陈严明白,公园只有出入口有监控,熟悉地形的人躲过监控来到老库房也不是难事。
陈严继续向前走,老库房向东不远就是社区办公室所在的小区围墙,按照国家围墙高度标准,大约是2.4米,混凝土砖石结构,如果有心为之不留痕迹的翻越也不难做到。
“过去看看。”陈严说完,助跑几步,脚蹬到墙面,两手已经搭上围墙上沿,双臂较劲,身体翻上墙头,向围墙另一边看,下面是水泥地面,大约相隔十几米地面镂空,种植的是白杨树,一排白杨树靠近着围墙,陈严伸手扶住树干,纵身跃下。
磨磨蹭蹭了好一会,丁聪终于翻过来了,向下跳的时候“哎呦”一声,手在树干上划破了。陈严向树干上查看,原来树干上有一个钉子头,锈迹斑斑,不知道多少年了,看来是之前有人往树干上挂过东西。
陈严赶紧领他去社区办公室找药箱,一路上不停的挖苦。
到了办公室,陈严看了看丁聪的伤口,划破了二、三公分的口子,鲜血直流,好在没伤到骨头,丁聪不住的哼哼唧唧。
陈严翻出双氧水,对丁聪说:“有点疼,能忍住吗?”
丁聪嘴硬:“古有关云长刮骨疗毒,今有我丁聪……啊!!!”
不等丁聪说完,陈严不耐烦地把双氧水向伤口倒了下去,接着包扎。
包扎完,陈严静下心来设想了一下,江春明和张建军体重都是六十公斤左右,背上七十五公斤的孙广志是一百三十五公斤,符合脚印的最大范围,也许踩踏痕迹并不是毫无参考价值。
第一种可能,二人合谋制定计划杀害孙广志。这个基本可以排除,作案要想不被发现,最好还是单独作案。同伙作案要比单独破案更容易侦破,同伙之间无论如何串通,在专业的侦讯面前很容易露出马脚。这还没有考虑二人是否有如此强大的心理素质,如果二人是凶手,二人把自己同时置身于案发现场,这就很难想象。
第二种可能,其中一人犯案,再制造一个机会均等的怀疑对象,这种的可能性其实也不太大,哪个杀人凶手敢在这种情况下把自己置身于凶案现场?需要多么强大的心理素质?这种情况,最大的难点就是双重上锁的门。门内的有可能是凶手引导上栓,或者根本就是他自己上栓,那门外的铁丝如何解释?也许是某种手法,比如,外边有人协助?如果是有人协助,那事情就又回到“合谋犯案”的问题上了。
第三种可能,也是陈严更倾向的,有第四个人,而且是和屋内三人不会有任何交流的“第四人”。可是“第四人”还没有任何一个寻找方向。
匪夷所思!
丁聪打断了陈严的思考,说:“严哥,到目前为止案发第三天,时间是50多个小时,江春明和张建军一直关在刑警队,除了和被害人共处一室之外,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二人犯案的证据,定不了罪,却不敢放。可一直关着不是个事啊,说到底对二人只能传唤,拘传都不合规章制度,没有有任何强制力,专案组压力很大。”
陈严故作轻松地说:“既然没证据,那就放人啊。”
丁聪急了:“你说的轻巧!凶手极有可能在二人之中,没有结果就放人,领导那里怎么交代?群众舆情怎么办?现在专案组只能顶着压力,连续传唤。他们三人的妻子也都传唤过,也没有进展。”
陈严问:“熬鹰了吗?”
丁聪回答:“暂时还没有,要注意影响啊。不过,再这样下去,大概就是唯一的办法了。”
陈严点点头,破案三要素,人证物证口供。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就只能从口供入手了,加大问询力度,不眠不休,不给嫌疑人喘息的时间,也许能得到什么结果。既然江春明和张建军二人合谋的可能性极小,那就配合着测谎仪询问,寻找二人回答有矛盾的地方。
丁聪想让陈严去旁听一下问询过程,陈严拒绝了。专业的问询陈严没有接触过,犯罪心理学更是一窍不通,还是看经过专家分析过的笔录更合适。专业的人作专业的事,这是陈严认为的,也是他不想掺和进专案组的原因。
还有一个小原因,陈严不好意思说出来,虽然是小原因,但陈严不得不承认这是主要原因——自己只是一个编制都没有社区工作者,实在不好意思在一群身为国家公务员的警察们面前发表意见。社会底层人的自尊,更是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