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院试下(1 / 2)

院试主考官是提学官,一般以监察御史、各部侍郎中的进士出身者充任。任期三年,一般由皇帝钦命派遣前往各省。院试分两场进行,第一次是正试也是最重要的一场,试两文一诗,第二次为覆试,试以一文一诗,考完发一“长案”列第一名者为案首。

院试考过了便是秀才了,正式称为“生员”,凡录取的生员都送入府州县学,有秀才功名便可见官不跪,同时免除徭役,算是初步脱离平头百姓的行列了。

随着搜检有条不紊的进行,很快便临到李杰了,惯例的搜过李杰之后便放他过去了。

走入考场后能看到一个身着朱红色官袍正伫立在正堂上,应当是朝廷派来的提学官了,提学官相当于现在省教育厅最高长官了。

李杰顺着号牌找到了自己的考房,位置不错考房内的环境算是考场里面最好的一批了,这就是明星选手的待遇,有本事走到哪里都会让人高看一眼。

简单整理一番之后,李杰从考蓝里面依次拿出笔、墨、砚台放在案上,院试同府试、县试不同之处在于开始实行糊名制了,和现在高考一样阅卷官是看不到考生的姓名的,杜绝舞弊的手段之一,到了乡试、会试会更加严格,不仅仅糊名,还会进行誊录,也就是将士子写好的答卷抄录一份,举子亲笔试卷为真卷,誊录后存档,考官们只能看到誊录后的试卷。

考生们全部进场之后,咚的一声鼓响,考试正式开始。

衙役们举着考试题目在考房中的甬道四处走着,方便所有考生看到所有题目。

院试考试第一场考的是一道四书题,一道五经题以及赋诗一首,和之前府试区别不大。

李杰先将题目抄写在稿纸上,第一题,四书题:《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其题目取自《论语》中的《<诗>三百》一节题文,孔子以“思无邪”来说明诗歌的内容特征,大意是《诗经》三百首,用一句话概括它,就是思想纯正没有邪念。

朱熹在《四书集注》中谈到《诗经》时也说:“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其用归于使人得其情性之正而已。”

朱熹的意思翻译过来便是,诗经三百篇,好的部分可以引人向善,而其中不好的一部分(例如郑卫之风)则可以惩戒人心中之恶,故诗经的作用就是“使人得其情性之正”,不走邪路。

想了片刻之后李杰便有所得,提笔破题。

“圣人约《诗》之为教,不外乎使心得其正而已。”

即孔子主张用诗经来教化,主要是因为诗经的作用可以让人心得其正,明朝八股文破题不仅要理解经典原文的意思,同时也不能偏离朱熹的注释,要恪守传注。

随后短短数百字一气呵成,随后根据朱熹的注释在文中写到。

“《诗》之有善,非徒《诗》之善也,是劝之而归于无邪也。”